雖然還沒有做出心目中的理想事情,但我已經了解到,事情要每天做才會有力量。與其以為自己會在假日有所進展,殊不知那只是一種藉口,一種遞延的理由,讓自己沈溺在假期懶惰的氛圍,就算每天只有花10分鐘,那也就足夠了。每天上班就是一種持續的力量,每天就算只是完成一點點進度,累積長久,終究會完成一個專案。用這樣的思維去思考我所想要做的事情,每天看書、每天寫筆記、每天寫讀書心得、每天寫部落格、每天寫小說、每天寫劇本。以為事情很多,在一天內根本沒辦法做完,如果切割開來,細小化來看的話,或許會比較容易些。
每天只看兩個章節的書、每天只寫一頁的筆記、每天只寫一篇部落格、每天只寫500字的小說,然後累積30天之後,就會成為一個很有力量的事情,所以重點還是在於每天做。計劃30進入第二個月,在這個新年之後的開始,就是一整年的事情了,因為接下來沒有更長的假期好躲避,這個30天計劃要每個月不斷的重複執行,每個月檢視成果。
當我往後看這些自己所累積產出時,會有一種莫名的成就感。雖然這些文字端不上台面,但無論如何都還是自己一個字一個字敲出來的,全部都是自己的思想轉化成視覺化物質,就算被別人批評,那也都不重要,因為這都是我自己執著的結果,我自己喜歡做的事情。而成就感會帶來快樂,要快樂不就是我所要追求的目標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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